2011年錦州市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所承擔了籌建國家光伏材料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中心的任務,為滿足該項工作需要,經錦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計劃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5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73年11月18日(含)至1996年11月18日(含)期間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擁有研究生學歷同時獲得工學或理學碩士及以上學位并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招考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8)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及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公務員及事業(yè)單位的人員,現(xiàn)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學生,以及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事業(yè)單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9)報考者在報名時不是試用期內公務員,但在報名后,錄用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考試或錄用資格。
(10)根據(jù)2008年以來歷年遼寧省各級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實施方案規(guī)定,“凡經考試錄用到縣(市、區(qū))以下機關的公務員,需在新錄用機關公務員崗位工作達到三年以上,方可向各級機關流動,確?h以下機關公務員隊伍的穩(wěn)定!钡囊(guī)定,2011—2013年錄用為機關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12月8日—12月14日
2、報名地點:錦州市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所總工辦(遼寧省錦州市凌河區(qū)紫明街9-69號),采取現(xiàn)場報名形式。
聯(lián)系人:王濤
聯(lián)系電話:0416-3317309 傳真0416-3317329
3、報名所需材料:報名者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張、個人簡歷、自薦書、畢業(yè)證、學位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審核后退回,復印件留存。
4、應聘者只能申報一個崗位。
5、應聘者須填報《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
注意事項: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考生報名時,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或與招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在面試前的資格審查和錄用審批時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面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二)資格審核
由錦州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查結果由用人單位電話通知結果。
通過審核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審核的,可改報其他職位。
(三)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方式進行?己说木唧w事宜另行通知。
(四)體檢
應聘人員被確定為擬聘人員后,由擬聘用單位統(tǒng)一組織體檢。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和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取消聘用資格。
(五)公示
擬聘用人員經錦州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認并經錦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在錦州市人事信息網上公示,公示期七天。
三、聘用
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xù)。試用期三個月。經考核合格者與錦州市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所簽訂聘用合同,身份為財政全額補助事業(yè)單位編制人員。
四、相關待遇
按國家及省、市相關政策執(zhí)行。
五、職位信息表
工作崗位 |
招聘數(shù)量 |
職位簡介 |
專業(yè) |
學歷 |
學位 |
其他條件 |
中心檢驗室 |
3名 |
光伏原輔材料檢測 |
冶金物理化學、材料加工工程、分析化學、應用化學、無機化學 |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
碩士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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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提示:
1、本次招聘及相關面試審查不指定招聘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任何以公務員及事業(yè)單位主管部門、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或輔導出版物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錦州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
2014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