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選單位和人數(shù)
本次公開遴選公務員試點單位為市公安局機關(以下簡稱遴選單位)。遴選主任科員及其以下職位,共14人。
二、報考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報考范圍
全市各縣(市、區(qū))公安機關、市局直屬公安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的公務員(人民警察)。
(二)報考人員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zhì),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勤奮敬業(yè),工作能力強;
3、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7年10月15日后出生),特殊職位可適當放寬;
5、具有2 年以上基層公安工作經(jīng)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jīng)歷; (計算截止時間為2013年10月15日);
這里的基層公安工作經(jīng)歷是指在縣(市、區(qū))公安機關、直屬公安機關工作過。
6、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符合擬遴選職位要求的其它資格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jié)論的;
4、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qū)D(zhuǎn)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情形。
三、報名辦法
(一)遴選職位查詢
具體的遴選職位、人數(shù)、資格條件等詳見《臨汾市2013年市直公安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報考者可于10月15日登陸臨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臨汾市人事考試網(wǎng)、臨汾市公安局專網(wǎng)查詢。
(二)報名時間、方式
報名時間為2013年10月23日至10月25日。
報名采取個人申報、所在單位初審推薦、遴選單位復核的方式進行,步驟如下:
第一,報考者登錄臨汾市公安局專網(wǎng),點擊“臨汾市2013年市直公安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專題”下載《臨汾市2013年市直公安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第二,每名報考者限報一個職位,不能用舊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第三,報考者如實填寫《臨汾市2013年市直公安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表》一式三份;第四,報考者將填好的《報名表》及有關材料交本單位政工部門進行初審,報名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報名表》、《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遴選單位要求的其它資格證件等;第五,縣(市、區(qū))、市公安局直屬公安機關政工部門,將已初審合格的報考者報名表填寫初審意見、加蓋公章并進行統(tǒng)一匯總后,報市公安局政治部復核。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遴選單位負責,時間為:2013年10月24日至10月26日。
報名時,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遴選資格。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等騙取報考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它職位,市公安局負責將審查結(jié)果在臨汾市公安局專網(wǎng)予以公示并通知考生本人繳費,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它職位。
遴選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專業(yè)需求等方面的問題,由市公安局負責解釋。報名期間,市公安局將安排專人值班,回答報考者咨詢及舉報。咨詢、舉報電話:0357-2188156
(四)報考人數(shù)要求
各遴選職位的報名人數(shù)與遴選人數(shù)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遴選職位出現(xiàn)特殊情況者,經(jīng)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可根據(jù)實際情況確定比例。
報考者所報職位因未達到開考比例被取消的,可改報其它職位,改報時間為2013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忌傻皆瓐竺恼げ块T進行報名。報考者未改報其它職位或改報其它職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費將如數(shù)退還。
(五)領取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并按規(guī)定繳納費用的考生,可于2013年11月13日至11月15日在所在單位政工部門領取準考證。
四、考試內(nèi)容、時間和地點
(一)筆試
1、筆試內(nèi)容
筆試科目為公務員綜合素質(zhì)能力測試一科,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公安基礎知識等綜合素質(zhì)。滿分為100分(其中:公安基礎知識占30%)。
2、時間和地點
公務員綜合素質(zhì)能力測試時間為2013年11月17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不能使用戶口本或戶籍證明)和準考證并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筆試時間、地點參加筆試。
3、成績查詢
公務員綜合素質(zhì)能力測試成績可于2013年11月下旬登錄臨汾人事考試網(wǎng)查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二)面試
1、面試人選的確定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與遴選職位的比例為3:1。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
面試前,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確認放棄面試資格,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予以遞補。
2、面試
報考者可于2013年12月上旬登錄臨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局網(wǎng)、臨汾人事考試網(wǎng)、公安專網(wǎng)查看面試通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筆試、面試和考試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shù)。如出現(xiàn)2名以上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確定體檢人選。如報考者筆試成績均相同的,由遴選單位加試一場面試,報考者的成績按加試面試成績排序。
面試結(jié)束后,按照職位計劃遴選人數(shù),以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yōu)榭荚嚳偝煽,折合總分?00分,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人選,以后各環(huán)節(jié)空缺職位不再遞補。其中參加面試人數(shù)小于或等于遴選計劃數(shù)而形不成競爭的,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5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環(huán)節(jié)。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考察人選與遴選職位的比例為1:1。體檢在符合條件的醫(yī)療機構(gòu)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
考察內(nèi)容主要包括遴選對象的政治素質(zhì)、業(yè)務水平、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并對報考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報考者所在單位要積極配合,客觀真實地反映報考者的實際情況。
六、公示、辦理手續(xù)
遴選單位將考試成績、體檢、考察結(jié)果全部合格的擬遴選人員,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分別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臨汾市人事考試網(wǎng)、市公安局專網(wǎng)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公開遴選資格;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人員,遴選單位將擬遴選人員名單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試用期手續(xù)。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的人事、工資關系仍在原單位保留。試用期滿,由遴選單位對試用期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辦理轉(zhuǎn)任手續(xù),并比照《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guī)定》(中組發(fā)〔2008〕20號)中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任職定級?己瞬缓细裾,仍回原單位工作。
本公告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附:臨汾市2013年市直公安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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