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fā)〔2006〕9號)等有關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47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涼山州人事考試網http://lsz.scpta.gov.cn、鹽源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http://yy.lsz.gov.cn、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yyxrsj.com網站上發(fā)布)
一、招聘單位和名額
本次招聘單位16個,招聘崗位47名,其中:管理崗位11名;專業(yè)技術崗位36名,具體崗位見附件《鹽源縣2016年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本次招聘符合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非在職在編人員(4月15日及以后辦理辭職、辭聘、解聘手續(xù)的均屬在職在編人員)。詳細情況和具體要求見《一覽表》。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一覽表》),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的畢業(yè)證以及學位證所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與擬報考崗位“學歷或學位”和“專業(yè)條件要求”(指與學歷學位相對應的專業(yè)條件)兩欄的學歷、專業(yè)資格條件要求應分別相符。與《一覽表》中要求的條件和資格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自負。
4、報考者的資格、條件、加分等要求,計算時間截止2016年4月15 日。尚未取得畢業(yè)證、學歷證的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報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驗證原件后方可辦理聘用手續(xù),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政紀處分的。
4.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6號令)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5.現(xiàn)役軍人。
6.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宜聘用的人員。
三、報名及網上繳費
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不組織現(xiàn)場報名。資格審查包括網絡報名時的資格初審、面試入圍前的資格復審及考核工作中的資格確認等環(huán)節(jié)。在整個招聘中的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崗位條件的,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
網絡報名時間為2016年4月15日至4月19日24:00時,報名入口: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報名及資格初審等事項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選擇崗位。報考者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和《一覽表》,了解招聘崗位所規(guī)定的范圍、對象、條件、報名程序、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根據自身的實際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考者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等環(huán)節(jié)使用的身份證號碼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若《一覽表》中“其他”、“備注”欄中有條件要求的,請在簡歷中注明),同時按網絡提示上傳JPG格式、大小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證件照片,上傳的照片必須人像清晰,輪廓分明,層次豐富,神態(tài)自然,不得進行任何修飾,且與報考者本人相符。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報考、聘用資格,所有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報考者應在填報信息后及時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審查。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審查合格者請務必按網絡提示打印《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
3、資格初審。資格審核人員根據報考者網上填報的材料,對照崗位要求,從4月15日起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工作于4月20日結束。對初審不合格的,要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者重新上傳照片。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應下載并打印報考者報名信息表,供資格復審和考核時使用。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改報本次考試的其他崗位。考生對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等內容有疑問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詢電話進行咨詢。
(二)網上繳費
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審查合格的報考者,須于2016年4月15日至4月21日24:00時前登錄到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繳費確認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
(三)崗位調整
筆試報名繳費人數與崗位招聘名額之比為3: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進行調減或取消。有關情況于2016年4月27日在鹽源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告。
(四)打印準考證
完成網上繳費的報考者,于2016年5月9日至5月13日24:00前登錄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按網站提示輸入報名時的姓名、身份證號自行打印本人準考證(同時留下準確的聯(lián)系電話,未留、留錯或聯(lián)系不暢的后果自負)。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到準考證上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負(準考證除筆試外,還在其他招聘環(huán)節(jié)使用,請妥善保管,遺失者后果自負)。
四、考試
本次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各崗位規(guī)定的筆試總成績所占比例以及面試成績所占比例詳見《一覽表》。
(一)筆試
1、筆試科目:各崗位筆試科目詳見《一覽表》,每科的卷面滿分為100分,分別占筆試成績的50%。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6年5月14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成績公布
(1)筆試成績于2016年6月8日在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上公布。由于閱卷工作是采用計算機閱卷,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請。
(2)筆試折合成績和加分后的筆試總成績由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鹽源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示。
4、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下列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6年5月11日—5月13日攜帶有關材料到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審核加分。逾期未交或在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規(guī)定時間內未補齊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責任自負。加分結果由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示。
(1)少數民族報考者加1分。
(2)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指入伍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入伍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讀生,且具有兩年以上服現(xiàn)役經歷并按規(guī)定辦理了退役手續(xù)的退役士兵),加2分。在此基礎上,被部隊團級(含)以上機關評為優(yōu)秀士兵或榮立三等功獎勵的,另加2分;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項目可累積計算,但最高不超過6分。在服現(xiàn)役期間受過處分的人員,以及具有兩年以上服現(xiàn)役經歷退出現(xiàn)役復學、報考時尚未畢業(yè)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3)參加 “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加2分。
(4)國家和省“三支一扶”計劃的志愿者服務人員,服務期滿且經縣級組織、人事部門考核合格的,在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加2分。
(5)“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計劃” 服務期滿且經縣級組織、人社部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報考事業(yè)單位的,在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加2分(“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計劃”已被聘為正式教師的不再享受該項加分政策)。
(6)2007年以來全省從高校畢業(yè)生中統(tǒng)籌選聘到村(社區(qū))任職、并與縣(市、區(qū))人事部門簽訂聘用合同、在村(社區(qū))任職滿2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每工作滿一周年,加2分,被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評為優(yōu)秀的(非年度考核優(yōu)秀)另加3分。
以上加分項目可累計計算,但累計加分不超過6分;相同類型的加分只計算最高項。凡享受加分政策(含少數民族加分)被機關、事業(yè)單位錄(聘)用的不再享受該項加分政策。曾任公職人員,加分須提供錄(聘)用時未享受加分的證明(證明由組織人事部門開具)。加分須提供以下材料:
少數民族加分人員須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準考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
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人員須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現(xiàn)役證》;2.?萍耙陨袭厴I(yè)證;3.《優(yōu)秀士兵證》和有關獎勵證書(證章);4. 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5.準考證。
服務基層項目加分人員須提供:1.服務地所在縣(區(qū))以上項目主管部門(組織部、教育局、人社局、團委)出具的服務期限證明;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3.協(xié)議書或服務證;4.年度考核登記表;5.縣區(qū)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評優(yōu)表彰的證書或文件;6.準考證。
以上材料是證件的審原件收復印件,開具的證明材料收原件。
(二)面試
面試由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具體事宜詳見面試公告和《面試通知書》。
1、確定面試入圍資格復審人員。
根據各崗位報考者筆試總成績和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確定面試入圍資格復審人員。若筆試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面試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以《公共基礎知識》從高到低確定面試人員,若成績仍然相同則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的全部進入面試。(若因筆試缺考等原因,造成實際參加筆試人數達不到2:1的面試正常進行)
2、面試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及各招聘單位共同負責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及人員名單另行公示。
面試入圍人員請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攜帶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資格復審:
(1)《報考信息表》2份(在考生之家上自行打印,報名時上傳的照片須在表上清晰完整顯示);
(2)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畢業(yè)證、學位證(有學位要求的)原件和復印件1份。2002年以后畢業(yè)的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點擊“學歷查詢”后,按網頁上相關提示打印含有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尚未取得畢業(yè)證、學歷證的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可憑發(fā)證單位的證明進行資格復審,但證明材料中所列資格條件必須符合崗位要求。
(4)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1份;
(5)其他與報考條件相關的材料。
提供證明材料不齊或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責任自負。
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報考者自動放棄等原因產生的崗位空缺,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1次。因遞補取得復審資格的人員,按打印《準考證》時所留聯(lián)系電話直接通知其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查。(若因所留電話不通暢造成無法通知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面試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須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繳納面試費80元,已繳費人員由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發(fā)面試通知書。
3、面試時間及地點:面試的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持準考證、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按面試通知書規(guī)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候考。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xiàn)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面試正常進行。
4、面試成績公布。報考者的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報考者本人簽字確認。
面試工作結束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面試后3個工作日內在鹽源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布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含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
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
筆試成績=《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50%+《公共基礎知識》×50%
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筆試總成績所占比例(60%)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所占比例(40%)
五、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若考試總成績相同,以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以《公共基礎知識》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公共基礎知識》成績相同的則進行加試(以下遞補程序均按此進行),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2:1的崗位,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的人員,其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5分。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執(zhí)行,并加測尿檢。體檢、尿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由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尿檢在鹽源縣公安局禁毒大隊組織實施進行。體檢和尿檢的時間、集合地點等電話通知。
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四)復檢及遞補
招聘單位或報考者將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的要求,在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上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當日進行復檢;在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上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當場復檢?忌谏鲜鲰椖课催_合格標準的,應在完成復檢后離場。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聘用資格并按考試作弊處理。
因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空缺不再遞補。因體檢人員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空缺,須經“鹽源縣2016年公開考試聘用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同意后方可按程序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若無遞補人員則不進行遞補。
六、考核
各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及人社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yǎng)、心理調適能力、人崗相宜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再次進行核對,作出考核合格與否的結論。因考核不合格和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須經“領導小組”同意后方可在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程序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若無遞補人員則不進行遞補。
七、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核等情況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準考證號、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原工作單位、考試總成績、排名等,并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問題的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資格。公示期間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棄權或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xiàn)的空缺經“領導小組”同意后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若無遞補人員則不進行遞補。
八、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xù)
經公示無異議的報考者,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聘用制管理。新聘用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執(zhí)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期間不得單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不得擅自調離鹽源縣,未經單位主管部門及組織、人社部門批準不得參加其他單位考錄(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通過借調、調動及其他方式擅自變更新聘人員的最低服務年限。對違反《合同》規(guī)定的人員除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外,還須向對方繳納指標占用費(每少服務1年繳納1.5萬元)。
九、招聘信息公告方式
筆試成績由報考者自行在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上查詢,筆試總成績、資格復審、面試、考試總成績、體檢、公示等都在鹽源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示、通知。報考者應及時、主動到本次招考信息發(fā)布網站上查詢或與各招聘單位聯(lián)系了解招聘信息及進程,因不及時、主動查詢招聘信息造成損失的,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十、紀律監(jiān)督與回避
招聘工作須嚴格工作紀律,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人事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有關規(guī)定,對違紀報考者,視情節(jié)取消考試、考核、體檢和聘用資格;對違紀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者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主管部門(招聘單位)中參加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和相關人員,與報考者有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或有其他可能影響公平、公正的關系的,應當回避。
為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嚴肅性,鹽源縣紀委、監(jiān)察局將全程進行監(jiān)督,同時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
本公告由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相關事項提示:
1.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2.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3. 考生對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等內容有疑問的,可按照以下咨詢電話向各招考單位咨詢。
咨詢電話:
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4-6365158
監(jiān)督舉報電話:
鹽源縣紀委、監(jiān)察局 0834-6369999
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4-6365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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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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