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及《河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為滿足我縣事業(yè)單位工作需要,經沽源縣人民政府批準,2015年我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浜凸_、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用人原則。
二、招聘名額
2015年全縣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工作人員60名,各招聘單位的崗位、人數、條件等詳見《沽源縣2015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表》(附件)。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品德好,身體健康,熱愛本職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能力;
2、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7月10日至1997年7月10日期間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列出具體要求的從其要求;
3、本科及以下學歷往屆畢業(yè)生,要求具有張家口市(含縣、區(qū))戶籍或生源(含其配偶戶口為張家口籍的外地畢業(yè)生);應屆畢業(yè)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不限戶籍;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萍耙陨蠈W歷畢業(yè)生。其中:
1、高中教師
(1)第一學歷必須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本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具有高中相應科目教師資格證或提供可網上查詢的高中相應科目教師資格證號、普通話資格證及報到證;
(2)普通話水平:語文學科在二級甲等以上,其它科目在二級乙等以上;
(3)研究生學歷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
2、初中教師:
(1)學歷必須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具有初中及以上相應科目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資格證及報到證;
(2)普通話水平:語文學科在二級甲等以上,其它科目在二級乙等以上;
(3)研究生學歷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
3、小學教師
(1)學歷必須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萍耙陨蠈W歷畢業(yè)生、具有小學及以上相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資格證及報到證;
(2)普通話水平:語文學科在二級甲等以上,其它科目在二級乙等以上;
(3)研究生學歷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
4、幼兒教師
(1)學歷必須為普通全日制?萍耙陨袭厴I(yè)生、具有相應科目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資格證及報到證;
(2)普通話水平:在二級乙等以上;
(3)研究生學歷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和受黨內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或受行政記過及其以上處分未過處分期的(至報名日期);
5、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辦法和時間。采用現場報名和資格初審的方式,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報名時間:7月17日至7月21日8:30--17:00,節(jié)假日不休息。
報名地點:沽源縣教育局四樓會議室
聯(lián)系電話:0313—5812541。
報名及考務費:每人100元。
報名要求:1、往屆畢業(yè)生:報名時需攜帶畢業(yè)證、報到證、普通話資格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和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A4紙)、近期1寸同底免冠藍底彩照5張,照片背面務必注明考生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