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赤峰日報社等4家單位公開補招研究生工作,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二、招聘計劃和職位
本次共4家事業(yè)單位招聘6名研究生學歷工作人員。
赤峰日報社:差額事業(yè)單位,擬招2名編輯記者,專業(yè)要求: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漢語言文字學、中國古典文獻學、中國古代文學、中國現當代文學、比較文學與世界文學;新聞傳播學(新聞學、傳播學、新聞與傳播);應用經濟學(國民經濟學、區(qū)域經濟學、產業(yè)經濟學、統(tǒng)計學)。
赤峰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全額事業(yè)單位,擬招1名流行病防治員,專業(yè)要求:流行病與衛(wèi)生統(tǒng)計學、勞動衛(wèi)生與環(huán)境衛(wèi)生學、營養(yǎng)與食品衛(wèi)生學、兒少衛(wèi)生與婦幼保健學、衛(wèi)生毒理學;擬招檢驗員1名,專業(yè)要求:無機化學、分析化學、有機化學、藥物化學、藥物分析學。
赤峰市圖書館:全額事業(yè)單位,擬招1名蒙文閱覽室工作人員,要求蒙漢兼通,專業(yè)要求:圖書館學、情報學、高等教育學、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漢語言文字學、中國古代文學、中國現當代文學、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文藝學。
赤峰市博物館:全額事業(yè)單位,擬招1名考古工作人員,專業(yè)要求:考古學、文物與博物館學、民族學、專門史。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報考崗位要求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相應學歷;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12月15日至1996年12月15日期間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報考崗位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備擬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公務員、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
3、2015年及以后畢業(yè)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在讀研究生;
4、現役軍人、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含試用期內)工作人員;
5.應聘到崗位后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應聘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核
1、考生必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等相關證件,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學歷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到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的人事科現場報名。
赤峰日報社地址:赤峰市新城區(qū)新會南端報業(yè)大廈,聯(lián)系電話:0476-8273388、8273912;
赤峰市衛(wèi)生局地址: 赤峰市新城區(qū)玉龍大街70號,聯(lián)系電話 :0476-5892128;
赤峰市文化局地址:赤峰市新城區(qū)博物館東南角,聯(lián)系電話:0476-8333391。
報名時間:2014年12月16日9:00時一12月18日17:00時。
2、同一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實際報考人數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決定降低開考比例或調整該崗位招聘計劃。
3、應聘人員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名。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二)考試
根據報名情況決定考試方式,一種是采取面試和考核相結合的方式;一種是先進行筆試后進行面試的方式。
1、考試方式、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為1︰1及以下的崗位,該崗位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3、考試成績一般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如出現成績并列,順序保留下一位小數。
同一崗位招聘計劃內末位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再另行加試確定。
(三)體檢與考核
1、按照每個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該崗位計劃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體檢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在赤峰市人事考試信息網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要求,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在指定醫(yī)院進行?忌隗w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3、考核工作在體檢結果公示完成后進行,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派員考核。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進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等情況,并形成書面考核材料。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應聘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日期內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檔案及相關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公示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考生的總成績和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赤峰市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結束后,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
公示期滿后辦理聘用審批手續(xù)。所有人員均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試用期一年。
1、按照《赤峰市直屬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管理暫行辦法》(赤黨辦發(fā)[2014]15號)有關規(guī)定,對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和基本養(yǎng)老保險制度。
2、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規(guī)定不實行試用期的受聘人員,直接正式聘用。
3、擬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4、對與企業(yè)簽訂勞動合同尚在合同期內的擬聘用人員,如原所在單位不同意與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紀律和監(jiān)督
1、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在本次工作中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執(zhí)行。
2、按照“誰審查、誰負責”的要求,各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對報名和資格審查要高度負責,對因資格審查不嚴而發(fā)生的問題,一經發(fā)現要嚴肅查處。
3、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考聘用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發(fā)現報考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guī)定的已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本方案由赤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8331740
赤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