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錫人社事招公告?zhèn)洹?024〕4號
根據江蘇省宜興市教育事業(yè)發(fā)展需要,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學校新進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蘇教規(guī)〔2016〕1號)及《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fā)〔2020〕9號)文件精神,2024年江蘇省宜興市教育系統(tǒng)引進優(yōu)秀青年人才34名(崗位信息詳見附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2.年齡35周歲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戶籍不限。
3.身心健康,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
4.取得相應學段和學科的教師資格證(若尚未取得,擬錄用人員須承諾在錄用后三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
5.引進對象包括:
(1)2024屆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位畢業(yè)研究生(本科須為全日制本科學歷且取得相應學位)。
(2)2024年畢業(yè)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需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yè)后,直接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錄取的,且讀研期間無工作經歷的。
(3)2024屆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畢業(yè)生且取得相應學位,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①獲得省級師范生基本功大賽二等獎及以上;②獲得省級及以上學科類競賽二等獎及以上;③獲得省“三好學生”榮譽稱號;④“雙一流”建設高校(2022年2月教育部公布的第二輪高校名單)畢業(yè)生。
6.崗位應聘人員研究生階段或本科階段所學專業(yè),應與招聘崗位專業(yè)要求一致。專業(yè)要求參照教育部公布的專業(yè)目錄及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如應聘人員所學專業(yè)未被收入的,由招聘部門進行審核確認,認定該專業(yè)與應聘崗位“專業(yè)要求”相近或相似的,即視為符合專業(yè)要求。
7.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等詳見《2024年江蘇省宜興市教育系統(tǒng)引進優(yōu)秀青年人才(二)崗位簡介表》(附件,以下簡稱《簡介表》)!逗喗楸怼穬扔衅渌麠l件要求的,須同時滿足。
8.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屆畢業(yè)生;
(5)普通高校委托培養(yǎng)、定向培養(yǎng)畢業(yè)生;
(6)其他不適宜擔任教師的。
二、報名及資格審核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
1.報名網址:https://www.yxjyy.net/(“宜興教育云”網站)。
2.報名須上傳的相關材料(有關證書、證件掃描件各1份):
(1)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2)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
(3)《2024屆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
(4)《2024屆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網上電子簽約的無需上傳);
(5)《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或截圖,學歷為研究生的應聘者需同時上傳本科階段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6)2024屆碩士及以上學位畢業(yè)研究生須提供本科階段取得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
(7)教師資格證書或教師資格證考試合格證明(尚未取得的無需上傳);
(8)本科與研究生階段在校期間獲得校級及以上獎學金證明材料、校級及以上獲獎表彰證書等證明材料。如原件遺失,須提供加蓋校級公章的學校證明。兩類證明材料最多提供10份,若超過10份,以前10份為準,所有證明材料制作成1個PDF文件上傳(自行排序,垂直正向,不留邊框,內容清晰,便于識別)。
如本科階段為師范專業(yè)的,所提供的學歷認證或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無法體現師范類的,需提供高校出具的本人所學專業(yè)為師范類的證明。
如研究生考生的學歷認證或者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的專業(yè)與報考崗位專業(yè)要求不一致,但其研究方向與報考崗位專業(yè)要求一致的,須提供蓋有學院公章的包含考生本人研究方向(與報考崗位專業(yè)要求一致)的證明。
應聘者提供材料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報名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3.報名時間:2024年1月29日9:00—1月31日16:00。
4.資格審核時間:2024年1月29日9:00—2月1日10:00。
工作人員將在24小時內審核考生報考信息,請考生在報名同一網址及時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核,通過審核即可視為完成網上報名程序。因考生錯報、漏報造成的后果,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公告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網上資格審核通過后,不得更改報考信息、不得改報其他崗位。
2.各招聘崗位的開考比例為1:3。若未達到開考比例,經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相應核減、取消招聘崗位。招聘計劃的調整情況將在網上及時公布。
3.招聘崗位如被取消,則該崗位報名成功人員可重新登錄改報其他符合報名條件的崗位,屆時電話通知,請保持電話暢通。改報名的時間為:2024年2月1日13:00—15:00。
四、適崗能力評價
應聘者通過資格初審后,選聘單位將組織對其進行適崗能力評價。
1.適崗能力評價(材料評分):應聘者上傳的報名材料將作為適崗綜合評價的依據,主要考察專業(yè)綜合素質及崗位適應能力,評價成績滿分為100分。適崗能力評價成績不計入總分。
2.應聘者于2月5日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本人適崗能力評價成績。
3.根據適崗能力評價分數的高低,B01-B14崗位中招聘崗位數為1的按1:5進入資格復審(排名末位者同分跟進),招聘崗位數大于1的按1:3進入資格復審(排名末位者同分跟進)。
4.宜興市教育局于2月5日在“宜興教育云”網站公布資格復審進入人員名單及具體時間、地點。
五、繳費及打印準考證
繳費時間:2024年2月5日10:00—2月6日16:00。
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的考生須繳納考試費90元,繳費成功后,考生可從2024年2月8日15:00起,到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如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繳費,視作自動放棄資格復審資格。
六、現場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在面試前進行,主要對入圍對象是否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現場復審。復審未通過的,取消面試資格。
現場資格復審時間:詳見準考證。
現場資格復審地點:南京(具體地址詳見準考證)。
3.現場資格復審材料:應聘者出示《準考證》、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證、所在院校出具并蓋章確認的就業(yè)推薦表、就業(yè)協議書(網上電子簽約的無需審查)、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本科及以上各學歷階段已取得的畢業(yè)證書及學位證書、校級及以上獎學金證明、校級及以上獲獎表彰證書等(涉及網上報名時上傳的各類證明材料必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4.現場復審程序:應聘者攜帶應聘崗位所需有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向復審人員出示應聘材料的原件(核驗后留存復印件),由復審人員復審。
5.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6.未完成繳費造成空額的,按適崗能力評價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對該崗位空額數遞補一次(排名末位者同分跟進),遞補考生應在2月8日10:00前完成繳費,遞補考生未繳費、進入資格復審考生未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未通過造成空額的不再遞補。
七、面試
1.本次招聘采用面試方式進行。面試主要考核應聘者的專業(yè)知識及教育教學能力,滿分100分,合格線為70分,未達合格線者直接淘汰。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照“四舍五入”辦法處理。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反饋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本次招聘考試沒有復習大綱、復習資料,不指定考試用書,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2.面試時間安排在現場資格復審的第二天,面試地點與現場資格復審地點相同,詳見準考證。
八、體檢與考察
1.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招聘計劃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若面試成績相同,則通過加試(面試)確定。
2.考試當天,擬參加體檢人員與宜興市教育局簽訂《擬錄用教師就業(yè)合同》;同時上交《2024屆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與《2024屆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因高校采用網上電子簽約而無法提供紙質就業(yè)協議書原件的,不需上交就業(yè)協議書原件)。在考點現場即明確表示放棄應聘崗位的或在規(guī)定時限內未簽約的,由此導致招聘崗位缺額的,在該崗位的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對該崗位空額數遞補一次,若出現同分的,則通過加試(面試)確定。
3.簽訂《擬錄用教師就業(yè)合同》的考生,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體檢。體檢醫(yī)院由宜興市教育局、宜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指定。體檢費用自理。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對體檢合格者,按照有關程序實施考察。
九、公示及聘用
1.經體檢、考察合格后,對擬錄用人員進行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
2.公示結果不影響錄用的,辦理相關錄用手續(xù)。
3.2024年7月31日前,考生未取得符合報考條件的對應學歷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的,取消錄用資格。
4.如遇擬錄用人員個人放棄(違約)、體檢或考察不合格及公示的結果影響錄用等原因出現的招聘崗位空缺,不進行遞補。
5.新錄用人員統(tǒng)一實行縣管校聘的管理模式,按照“總成績排名在前優(yōu)先選擇”的原則,在公布的招聘單位內,通過現場(或網絡)填報志愿的方式確定就業(yè)崗位,并服從宜興市教育局調配。志愿填報時間另行通知。
6.新聘用人員具有事業(yè)編制,實行試用期管理,試用期按聘用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崗;考核不合格者,終止聘用關系。截止到2027年7月31日,仍未取得符合學段和學科教師資格證者,解除聘用合同,個人自主擇業(yè)。
7.錄用人員在我市服務必須滿5周年(含)以上才可以向市(縣)外流動。符合宜興市教育人才政策的錄用人員,按規(guī)定享受相關待遇,從高從優(yōu)不重復。
8.考生在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錄用過程中的非誠實守信行為,將提供給公共信用信息機構;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察環(huán)節(jié),考生個人信用情況將作為考察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招聘相關信息發(fā)布網址
招聘公告將在以下網站進行發(fā)布:
宜興教育云網站:https://www.yxjyy.net/
宜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yixing.gov.cn/rsj/
公開招聘其他信息在“宜興教育云”網站發(fā)布。
十一、紀律與監(jiān)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貫徹“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肅招聘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并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監(jiān)督。監(jiān)督舉報電話:
宜興市監(jiān)察委員會:0510-87986221
宜興市教育局:0510-87981642
宜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10-87985125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510-87973957。
十二、本公告由宜興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2024年江蘇省宜興市教育系統(tǒng)引進優(yōu)秀青年人才(二)崗位簡介表.xlsx
宜興市教育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