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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適應城區(qū)教育事業(yè)發(fā)展需要,優(yōu)化教師隊伍學科結構,促進教育事業(yè)可持續(xù)發(fā)展,現(xiàn)面向我市在編在崗教師實施教師選聘工作。
一、選聘計劃
二、報名條件
我市在編在崗教師(除高職中外,不含城區(qū)學校教師),持有符合選聘學段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年齡不超過45周歲(特別優(yōu)秀的可放寬至48周歲),如皋中學選聘崗位年齡不超過42周歲(特別優(yōu)秀的可適當放寬)。局管干部報名參加選聘,須在報名前報市局同意,否則不得參加報名。
在如皋教育系統(tǒng)入編未滿3學年的,省鄉(xiāng)村定向生鄉(xiāng)村學校工作未滿5學年(不包含城區(qū)學校頂崗時間)的,不可報名參加選聘。正接受組織審查調查的,或因違反師德而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或因有其他情形而受黨紀政紀處理處分期未滿的,以及其他不符合規(guī)定報名情形的教師不可報名參加選聘。
本項工作中凡涉及時間計算,均截止至2024年6月。
三、報名與資格審核
1.自主申報。報名者選擇應聘學段學科,如實填寫報名表(須選且僅限選擇一個學段學科),并提交下列材料:
①報名表1份;②個人業(yè)績簡介表1份及業(yè)績佐證材料;③推薦名冊1份。
報送材料還應包括個人以下材料:①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教師資格證、職稱證原件及復印件;②近3年教學實績、專業(yè)榮譽、教學競賽、教科研材料等原件及復印件;③單位出具的在本單位的鄉(xiāng)村學校工作年限、擔任中小學班主任工作年限和任教中小學畢業(yè)班年限證明原件等。業(yè)績材料要求詳見附件3材料目錄,凡提供復印件的均須提供原件現(xiàn)場驗核無誤并加蓋驗核章后退回原件。
2.單位審定。除如皋中學應聘人員外,其他應聘人員將報名材料送人事關系單位(指相關市直學;蚪逃芾碇行,下同),各市直學校及教育管理中心負責審核應聘者是否符合報名條件,是否有不可報考情形,報名材料是否真實有效,然后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下,結合本單位實際確定參加應聘人選。對同意應聘的,在報名表相應欄目和復印件上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并填寫應聘推薦匯總表。
3.報名。應聘如皋中學的教師直接個人報名,報名表及復印件無需單位蓋章;其他須由單位統(tǒng)一安排專人集中報名(不接受個人報名)。報名時間和地點:2024年6月26日下午2:00—5:30,市教師發(fā)展中心(如皋市第一中學<如皋市大司馬路985號>西大門進門右側7號樓二樓),聯(lián)系人:陳開俊,聯(lián)系電話:13912207080。同時將附件2個人業(yè)績簡介表及附件4應聘推薦匯總表電子文本發(fā)至郵箱:644231755@qq.com。逾期未報視作自動放棄處理。
4.資格審核。由市局人事科與教師發(fā)展中心共同對報名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審核,且資格審核貫穿選聘工作全過程。
四、選聘辦法
本次選聘(除如皋中學選聘崗位)由市教師發(fā)展中心負責。選聘采用筆試、適崗評價、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遴選,筆試、適崗評價、面試權重分別為30%、30%、40%。
參加筆試學科的老師請于2024年6月29日上午8:00到如皋市外國語學校報到,憑身份證參加8:30~10:30的筆試(逾時15分鐘未進入考場的視作自動放棄)。
報名如皋中學選聘崗位的由如皋中學單獨組織考核,具體考核方式由如皋中學確定并另行通知。
五、選聘人員確定
依據個人得分、兼顧學校教師隊伍穩(wěn)定的原則確定擬聘人員,同時根據擬聘人員得分從高到低依次自主選擇確定工作單位。若有報名人數不足的學科,則按比例適當削減各選聘單位相關學科的選聘計劃。如皋中學的擬選聘人選中,來自同一人事關系單位的不得超過1人。
擬聘人員信息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教育局網頁(http://www.rugao.gov.cn/rgsjyj/gggs/gggs.html)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如有舉報的,經查屬實且確影響選聘的,取消擬聘資格,且今后不得再報名參加各類選聘。
六、其他事項
1.被確定為擬聘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取消擬聘資格,且今后不得再報名參加各類選聘。
(1)經現(xiàn)工作單位確認,本學期結束前在現(xiàn)工作單位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導致工作質量下降的;
(2)不按規(guī)定確定具體工作單位的,或規(guī)定時間內拒絕到確定的工作單位報到工作的。
2.經公示無異議,也無上述取消擬聘資格情形的,由市局人事科在七月開具介紹信,辦理人事調動,雙方單位按規(guī)辦理聘用手續(xù)。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3.學校干部如報名參加選聘并通過選聘確定了新工作單位的,現(xiàn)任職務即自然消失。
4.通過選聘并確定新工作單位的教師,如使用“定向設崗、定向評價、定向使用”政策獲評高級職稱的,或在近5年內使用了鄉(xiāng)村教師職稱評審傾斜政策申評的,取得的職稱崗位按規(guī)取消,須重新按規(guī)定參加申評和聘用。
5.擬聘人員到新單位報到后,須在新單位按崗位聘用的有關規(guī)定重新確定崗位等級,工資待遇也將按新的崗位等級進行調整。原有享受鄉(xiāng)鎮(zhèn)工作補貼等的按規(guī)定予以停發(fā)。
6.公開選聘后將根據相關單位編制情況及減員情況適當進行補員。
7.咨詢電話,人事科:87623016;教師發(fā)展中心:87623046。
附件:1.2024年如皋市部分學校選聘在職教師報名表.xls
2.2024年如皋市部分學校選聘在職教師個人業(yè)績簡表.doc
3.2024年如皋市部分學校選聘在職教師個人業(yè)績材料目錄.xls
如皋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