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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滿足部分學校教育教學需要,經(jīng)縣政府同意,2025年面向本縣中小學幼兒園公開選調228名教師,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采取考試和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選調崗位與人數(shù)
來安中學等14所學校選調教師221人,示范幼兒園等3所幼兒園選調教師7人。具體見附件1《2025年來安縣部分學校幼兒園選調教師崗位計劃表》。
三、選調對象與條件
(一)選調對象
目前在選調學校交流輪崗(含借用)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
(二)選調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能承擔正常的教育教學任務。
3.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的,編制類型須為幼兒園教職工編制;報考中小學教師崗位的,編制類型須為中小學教職工編制。
4.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須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幼兒園教師資格;報考小學教師崗位須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報考初中教師崗位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報考高中教師崗位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高中教師資格;報考滁州市信息工程學校教師崗位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高中或中職學校教師資格。
5.近3年師德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選調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2021年以來,因違反師德師風等規(guī)定,正在調查、受到通報批評或處分的人員。
四、選調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選調公告于2025年1月9日在來安縣政府網(wǎng)(以下稱網(wǎng)站)發(fā)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和地點。2025年1月13日—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報考人員到來安縣教育體育局五樓會議室現(xiàn)場報名。
2.報名時提交以下材料:
①填寫附件2《2025年來安縣部分學校選調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張,報名表同時粘貼同底小二寸照片。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師德考核表等原件和復印件。
③現(xiàn)工作所在學校出具的報考證明(含任教年限、任教學段學科、師德考核等內容,附件3為報考證明的統(tǒng)一格式)。報考證明須由經(jīng)辦人和校長審核確認后簽名并蓋學校公章。
3.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崗位計劃數(shù)和該崗位報名人數(shù)比例低于1:1的,核減該崗位選調計劃數(shù)。報考人員一經(jīng)確認報考崗位,不得改報其他崗位。
4.報考人員于2025年1月17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到來安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與師資股領取準考證?荚嚂r報考人員須憑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
5.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與選調崗位報名條件相一致。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情況與選調條件規(guī)定不符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考試和選調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筆試科目、內容、時間、地點
1.筆試科目:教育綜合
2.筆試內容和分值:筆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學方法、教育政策法律法規(guī)等公共基礎知識,筆試分值為150分。本次考試不指定參考書目。
3.筆試時間:2025年1月18日上午8:30-10:30。
4.筆試地點: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四)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日內在網(wǎng)站公示。為確保選調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shù)線,筆試成績需達到9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數(shù)線者不予選調。
(五)考察
根據(jù)選調計劃數(shù)和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考察對象。筆試成績相同者依次以職稱資格高(同等條件下取得時間早者優(yōu)先)、學歷高、教齡長的人員優(yōu)先(遞補參照此法)。若仍相同的,采取加試,加試公告另行通知。
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標準,全面了解報考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及是否能勝任本校教育教學任務,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jù)《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用監(jiān)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fā)〔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考察環(huán)節(jié)不予合格。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疾斐霈F(xiàn)缺額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依次等額一次性遞補。擬選調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六)公示、調動
對考察合格的擬選調人員,在網(wǎng)站公示,公示5日,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結束,對經(jīng)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選調的人員,辦理調動、編制調整報批等相關手續(xù)。所有被選調人員按新單位專業(yè)技術職稱崗位設置方案管理。進入調動程序后的教師不得放棄選調,否則列入失信名單。
五、組織領導和監(jiān)督
(一)選調工作由縣教體局組織實施,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縣財政局全程參與,縣紀委監(jiān)委全程監(jiān)督。
(二)公開選調工作堅持“公正、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社會各界和紀委監(jiān)委的監(jiān)督。如發(fā)現(xiàn)違法違紀和弄虛作假行為,取消報考人選調資格,3年內不得報名參加來安縣教師選調考試,并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
本公告由來安縣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50-5611566監(jiān)督電話:0550-5612330
中共來安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來安縣教育體育局
來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1月9日
附件:1.2025年來安縣部分學校幼兒園選調教師崗位計劃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