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北碚區(qū)2014年三季度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優(yōu)化我區(qū)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重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fā)〔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1〕326號)等有關規(guī)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43名。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5.年齡35周歲及以下(截止2014年7月17日);
6.符合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7.符合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4);
8.最低服務年限5周年,最低服務期內到北碚區(qū)外工作的,取消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身份;
9.在外國高校取得的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二)不屬于招聘范圍的人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4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重慶市北碚區(qū)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在職人員;未滿服務期、也未在2014年7月17日前解除選派協議的我市選派大學生;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為事業(yè)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電話和現場報名。
(一)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在2014年7月18日9:00至7月20日17:00期間登錄重慶市北碚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bblss.gov.cn)進入報名系統(tǒng),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或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者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和相關說明,按照說明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的各項內容并上傳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2014屆畢業(yè)生(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均可報考。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二)初審報考資格。重慶市北碚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根據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tǒng)中填報的報名信息,對照崗位報考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報名后的2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
(三)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填報報名信息后的2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如因填報信息錯誤審核未通過的可在2014年7月22日17:00以前及時進行修改,重新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報名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單位及崗位,一經資格審查通過后,報名人員不能更改報考單位及崗位(報考人員如對資格審查結果有疑問,可咨詢:教育類023-68286278、衛(wèi)生類023-68356309、綜合類023-68285089)。
(四)網上繳費。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須在2014年7月24日24:00前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參考(本次考試按市財政、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收取人民幣50元/科,兩科合計100元)。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繳費確認。網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五)未達到開考比例人員的處理。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未達到該比例的,取消或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人數至規(guī)定比例。其中,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退還其報名考務費或調劑報考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六)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資格審查合格并繳費確認報名的考生,請于2014年8月20日9:00起至8月22日24:00登錄重慶市北碚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報名系統(tǒng)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逾期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請妥善保管好準考證,以便查詢準考證號碼。
五、考試考核
考試分為筆試(含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yè)科目測試)和面試。
(一)筆試
1.公共科目筆試(分值為100分)
公共科目筆試為《綜合基礎知識》,其中涉及的公文內容,以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中辦發(fā)〔2012〕14號)為準。
2.專業(yè)科目測試(分值為100分)
《一覽表》中崗位類別為綜合類的崗位專業(yè)科目測試為《管理基礎知識》;教育類的崗位專業(yè)科目測試為教育政策法規(guī)、教育心理學和教學設計等內容;衛(wèi)生類的崗位專業(yè)科目測試為生理學、解剖學和病理學等內容。
3.筆試時間初定于2014年8月23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現場復審報名資格
根據1:2的面試比例,按該崗位考生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yè)科目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guī)定比例,無法遞減的,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yè)科目測試成績均須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面試。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凡考生有一科缺考,取消面試資格。進入面試的人員須持有關證件資料,按時到指定地點接受北碚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現場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報考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具體材料包括:畢業(yè)(學位)證、身份證、報考職位要求的工作經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注:需所在單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簽章)、考生報名信息表、資格證等其它證明材料。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其缺額按該報考該崗位考生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yè)科目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打印報名表的時間和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在北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bblss.gov.cn)上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面試
面試由重慶市北碚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面試工作按照《重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暫行辦法》(渝人社發(fā)〔2011〕237號)執(zhí)行。若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招聘崗位面試比例的,則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的公式重新計算確定招聘指標(計算結果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需形成書面材料報區(qū)人力社保局備案。
面試時間、地點及具體方式另行通知。
(四)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yè)科目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六、體檢
體檢由重慶市北碚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
體檢人選按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最后一名的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按筆試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專業(yè)科目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轉發(fā)<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標準(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1〕38號)、《關于轉發(f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0〕49號)和《關于轉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渝人發(fā)〔2005〕25號)要求,并結合本行業(yè)或崗位實際要求執(zhí)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北碚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y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若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北碚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yǎng)、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報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若考察、資格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進入面試且合格者)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
公示按照《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選)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0〕96號)和《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1〕326號)等有關要求執(zhí)行,公示信息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北碚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bblss.gov.cn)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yè)、擬聘崗位和考試考核總成績等。
九、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yè)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主管部門審核,報北碚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yè)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fā)〔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fā)〈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fā)〔2006〕68號)的規(guī)定,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xù),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fā)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如201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yè)(學位)證書,不予聘用。
十、紀律與監(jiān)督
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yōu)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zhí)行有關政策規(guī)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一、其它
1.信息發(fā)布: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資格復審時間、面試時間、面試成績、考試考核總成績、體檢時間、體檢人員名單、擬聘人員名單等信息在北碚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bblss.gov.cn)發(fā)布。
2.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3-68200377
3.考務及招考政策咨詢電話:023-68285089
4.報名咨詢電話:衛(wèi)生類023-68356309、教育類023-68286278、綜合類023-68285089
本簡章由重慶市北碚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1.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2014年上半年修訂).rar
3.北碚區(qū)2014年三季度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情況一覽表.rar